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審查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作業程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0年5月4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0年5月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0 0008242 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4點、第35點及其相關附表;刪除第37點; 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0年 4月1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發字第1000013679號函備查)

所有條文

  1. 申請股票第一上櫃案經審議委員會作成同意上櫃之建議者,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後,即予錄案。如董事會有附帶決議事項者,應函請申請公司限期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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