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公司業務人員酬金制度應遵行原則 (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8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8月20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30053592號函修正發布第6條條文(中華民國113年8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1238號函辦理)

異動條文

  1. 酬金考核時應合理考量業務人員整體之業績表現與可能產生之各項風險等因素,避免直接與特定金融商品銷售或服務之業績連結,並應納入非財務指標,包括是否有違反相關法令、自律規範或作業規定、稽核缺失、客戶紛爭、確實執行客戶權益保護規定保障措施及服務品質、獎懲情形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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