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查詢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查詢
中文首頁
法規資訊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公司業務人員酬金制度應遵行原則
(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13年8月2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8月20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信顧字第1130053592號函修正發布第6條條文(中華民國113年8月1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130141238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關鍵字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附件下載
英文版
異動條文
友善列印
轉存 Word
第6條
酬金考核時應合理考量業務人員整體之業績表現與可能產生之各項風險等因素,避免直接與特定金融商品銷售或服務之業績連結,並應納入非財務指標,包括是否有違反相關法令、自律規範或作業規定、稽核缺失、客戶紛爭、確實執行客戶權益保護規定保障措施及服務品質、獎懲情形等項目。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