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為了結期貨契約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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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算會員為辦理代為了結委託期貨商自營或客戶部位之作業,應開立「 900000+檢查碼」共七碼帳號之「部位處理專戶」,並向本公司結算部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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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結算會員基於部位之風險管理,當委託期貨商經限制交易或停止交易後,仍未依雙方受託辦理結算交割契約辦理時,結算會員得代為了結該委託期貨商自營或客戶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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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結算會員執行代為了結作業前,應以電話方式通知本公司結算部及傳真「結算會員代為了結部位申報書」(附件三),並同時以電話及書面方式通知委託期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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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算會員執行代為了結作業,應以其申報數量為限,逾越申報數量之部位,所生之損益金額由結算會員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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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算會員執行代為了結作業於接獲成交回報後,應將了結部位之成交口數及價位立即通知委託期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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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託期貨商於接獲結算會員之成交回報後,應即時通知被了結部位之期貨交易人,並填妥「部位了結申報書」(附件四)傳真至結算會員處,向其申報應了結之期貨交易人部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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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結算會員於接獲委託期貨商傳真之申報書後,應於成交當日,依期貨交易契約為下午一時四十五分收盤者,作業時間為下午二時三十分前;期貨交易契約為下午四時十五分收盤者,作業時間為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透過連線之結算系統執行「部位移轉」,將「部位處理專戶」之部位按數量分配到該委託期貨商所申報之自營或客戶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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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結算會員執行代為了結作業,而該委託期貨商之期貨交易人亦同時了結部位,致使出現重複部位時,應由委託期貨商透過其錯帳專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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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委託期貨商應提供了結期貨交易人部位資料予結算會員,其了結原則應記載於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中,並向本公司申報。委託期貨商對於不應了結而申報了結之期貨交易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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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結算會員執行代為了結作業,「部位處理專戶」於結帳後若仍留有部位者,應繳存結算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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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結算會員得向委託期貨商收取因代為了結部位所生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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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結算會員於部位處理完畢後,應於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前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公司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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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算會員代為了結部位申報書」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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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該委託期貨商追繳保證金通知書與代為了結部位通知書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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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為了結部位之買賣委託書及成交紀錄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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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位移轉申報書」正本(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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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該「部位處理專戶」代為了結當日買賣報告書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