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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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未含金融電子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股價指數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捌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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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小型期貨契約及其客製化契約、FTSE4GOOD臺灣指數公司臺灣永續指數期貨契約、約定標的物為一萬受益權單位受益憑證之股票期貨契約及其調整後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伍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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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選擇權契約及以受益憑證為標的之股票選擇權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肆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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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黃金期貨契約及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肆元整;黃金選擇權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貳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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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股票為標的之股票選擇權契約及股票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貳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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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玖點陸元整;小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貳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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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東京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美國道瓊工業平均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美國S&P500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美國那斯達克100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英國富時100指數期貨契約、美國費城半導體股價指數期貨契約、約定標的物為一千受益權單位受益憑證之股票期貨契約及其調整後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參點貳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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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歐元兌美元匯率期貨契約、美元兌日圓匯率期貨契約、英鎊兌美元匯率期貨契約及澳幣兌美元匯率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參點貳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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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布蘭特原油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參點貳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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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櫃買富櫃200指數期貨契約、臺灣指數公司臺灣上市上櫃生技醫療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電子類股價指數小型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金融保險類股價指數小型期貨契約、臺灣半導體30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航運類股價指數期貨契約、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微型期貨契約及臺灣中型100指數期貨契約,每一契約買賣雙方各繳納新臺幣參點貳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