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推薦證券商申報受輔導公司基本資料作業辦法 (現行法規)
發佈日期 民國115年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5年1月15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500503161號公告修正第2條條文,自公告日施行(中華民國115年1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3847871號函)(中華民國115年1月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40154602號函)

異動條文

  1. 推薦證券商與受輔導公司簽訂「輔導股票上櫃契約」時,應於當日將「受輔導公司基本資料」(附件一)以網際網路連線方式申報,資料異動時亦應於事實發生當日更新基本資料中之相關資料。
  2. 受輔導公司為股票已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二章、第三章或第四章規定上市買賣而申請股票上櫃者,不適用本作業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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