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向客戶收取期初保證金,且期初保證金占名目本金之比率不得低於下列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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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33 %:標的資產為美元(USD)、歐元(EUR)、日圓(JPY)、英鎊 (GBP)、加幣(CAD)或瑞士郎(CHF)相互間組成之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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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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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資產非前目貨幣所組成之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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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標的資產為倫敦金融時報 100指數(FTSE 100)、巴黎券商公會指數(CAC 40)、德國 DAX指數(DAX 30)、道瓊工業平均指數(DJIA)、標準普爾500指數(S&P 500)、納斯達克綜合指數(NASDAQ)、納斯達克100指數(NASDAQ 100)、日經225指數(Nikkei 225)、標普/澳證200指數(S&P/ASX200)、道瓊歐盟50指數( EURO STOXX 50)、臺灣證券交易所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臺灣50指數、櫃買中心發行量加權股價指數、富櫃50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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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標的資產為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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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0%:標的資產為其他非前二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