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中信顧字第1140700416號函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4年6月12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要  旨
要  旨 檢送修正後「投信境內基金電子申報一覽表」及新增「私募境內基金簡介資料明細檔」、「投信公司轉投資子公司擔任普通合夥人之私募股權基金(PE Fund)簡介資料明細檔」,並自114年10月8日起適用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檢送修正後「投信境內基金電子申報一覽表」及新增「私募境內基金簡介資料明細檔」、「投信公司轉投資子公司擔任普通合夥人之私募股權基金(PE Fund)簡介資料明細檔」如附件,並自114年10月8日起適用,請查照。

說明:

  •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2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81183號函同意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結算所)所報「建置私募商品投資平台規劃案」辦理。
  • 二、為提供合格投資人查詢私募商品資訊,集保結算所於基金資訊觀測站新建置「私募商品查詢專區」,倘合格投資人對商品有投資意願,則自行聯繫私募商品之發行機構取得商品完整資訊,由該機構對投資人進行KYC及資格條件審查通過後,投資人始可投資該項商品。
  • 三、旨揭「私募境內基金簡介資料明細檔」、「投信公司轉投資子公司擔任普通合夥人之私募股權基金(PE Fund)簡介資料明細檔」〈下稱二規格檔〉自114年10月8日起適用,但開始適用日前,已成立私募境內基金、投信公司轉投資子公司已擔任私募股權基金(PE Fund)之普通合夥人,亦應於114年10月8日申報二規格檔,嗣後資料異動時則於二個營業日內申報。

正本:本公會各投信會員公司

副本: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

附件-投信境內基金電子申報一覽表 附件-私募境內基金簡介資料明細檔 附件-投信公司轉投資子公司擔任普通合夥人之私募股權基金(PE Fund)簡介資料明細檔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