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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 發文單位 | |
| 發文單位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發文字號 | |
| 發文字號 | 台期輔字第1150400635號函 |
| 發文日期 | |
| 發文日期 | 民國115年5月21日 |
| 資料來源 | |
| 資料來源 |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要 旨 | |
| 要 旨 | 配合115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修正內容,請貴公司自115年6月1日起依修正後「查核分支機構內部稽核作業評核表」及「查核分支機構財務業務作業報告表」辦理總公司督導查核分支機構內部稽核作業 |
| 全文內容 | |
| 全文內容 |
主旨:配合115年度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修正內容,請貴公司自115年6月1日起依修正後「查核分支機構內部稽核作業評核表」及「查核分支機構財務業務作業報告表」辦理總公司督導查核分支機構內部稽核作業,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期貨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