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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台期結字第1140302382號函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4年11月28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電子選擇權契約」保證金金額及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SPAN)參數數值,並自114年12月8日一般交易時段起實施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公告本公司「電子選擇權契約」保證金金額及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SPAN)參數數值,並自114年12月8日一般交易時段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0月1日金管證期字第1140357461號函、本公司結算保證金收取方式及標準、旨揭契約交易規則及114年11月11日台期交字第1140202318號函辦理。
  • 二、因應本公司電子選擇權契約乘數,由每點1,000元調降至每點250元,公告本公司「電子選擇權契約」保證金金額及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SPAN)參數數值,如附件1及附件2。

正本: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行情資訊廠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財政部賦稅署、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內部稽核、交易部、結算部、監視部、期貨商輔導部、資訊規劃部、資訊作業部、企劃部、管理部、本公司網站(均含附件)

附件1-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電子選擇權契約」保證金金額 附件2-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電子選擇權契約」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方式(SPAN)參數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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