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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130384280號公告 EN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3年9月26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要  旨
要  旨 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

公告事項:

  • 一、檢附修正後「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應公告或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乙份。
  • 二、本會102年3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05749號公告自即日廢止。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先生)、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先生)、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女士)、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先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先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代表人○○○先生)、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先生)、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代表人○○○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女士)、博仲法律事務所(○○○律師)、本會法律事務處、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證券期貨局(證券商管理組)、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證券期貨局(會計審計組)、證券期貨局(期貨管理組)(均含附件)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應公告及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應公告及向本會申報事項一覽表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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