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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 發文單位 | |
| 發文單位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發文字號 | |
| 發文字號 | 臺證輔字第1140023145號函 |
| 發文日期 | |
| 發文日期 | 民國114年12月3日 |
| 相關法條 | |
| 相關法條 |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1條 |
| 資料來源 | |
| 資料來源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要 旨 | |
| 要 旨 | 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並自即日起實施 |
| 全文內容 | |
| 全文內容 |
主旨:修正「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券商輔導部(含附件)、秘書部(含附件) |
| 附件-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正對照表(新增) 附件-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內部控制制度修正對照表(刪除) 附件-開戶與帳戶管理查核明細表 (FA-11110-M) 附件-開戶與帳戶管理查核明細表 (FA-11110-W) |
相關法條
| 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民國110年12月14日 (現行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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