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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 發文單位 | |
| 發文單位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發文字號 | |
| 發文字號 | 金管證投字第11503840422號函 |
| 發文日期 | |
| 發文日期 | 民國115年8月31日 |
| 資料來源 | |
| 資料來源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要 旨 | |
| 要 旨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六年六月四日金管證四字第0九六00二七三七七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舊) 96.06.04 金管證四字第0960027377號函不再援用 |
| 全文內容 | |
| 全文內容 |
主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六年六月四日金管證四字第0九六00二七三七七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女士)、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