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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保結基國字第11300244452號函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3年11月11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檢送修正後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業務操作辦法」、「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服務收費標準」、新增「境內基金集中清算平台使用契約書–直客投資人服務增補契約」及優惠收費方案,自即日起實施,另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直客投資人之款項總額收付服務之上線日期將另行通知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檢送修正後本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業務操作辦法」、「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服務收費標準」、新增「境內基金集中清算平台使用契約書–直客投資人服務增補契約」及優惠收費方案,自即日起實施,另本公司辦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直客投資人之款項總額收付服務之上線日期將另行通知,請查照。

說明:

  •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0月28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58616號函辦理。
  • 二、配合本公司於境內基金集中清算平台新增辦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直客投資人之款項總額收付服務,為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辦理本項業務有所依循,爰修正本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業務操作辦法」及「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服務收費標準」,並新增「境內基金集中清算平台使用契約書–直客投資人服務增補契約」,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 (一)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業務操作辦法
      • 1、明定本辦法所稱之直客投資人,並敘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委託本公司辦理直客投資人集中清算業務應維護相關資料之義務,且應與直客投資人約定遵循本公司辦理集中清算之款項收付方式之作業規定,並依循基金交易平台作業辦理,爰修正第3、6、8及9條條文。
      • 2、為利與現行銷售機構作業之規定區隔,並明定直客投資人申購作業程序,爰新增第二章第一節節名、第二章第二節第14條之1至第14條之3條條文。
      • 3、為利與現行銷售機構作業之規定區隔,並明定直客投資人買回作業程序,爰新增第三章第一節節名、第三章第二節第19條之1至第19條之4條條文。
      • 4、為明定直客投資人收益分配作業程序,爰新增第21條之1、修正第23條之1及第24條條文。
      • 5、為明確有關傳送至境內基金交易平台之資訊及匯撥至境內基金交易平台銀行帳戶之款項,本公司辦理作業之依據及程序,爰修正第26條條文。
    • (二)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服務收費標準
      • 1、直客投資人款項收付作業服務費
        • (1)收費方式:按本公司處理投信直客款項收付之申購、買回、配息及清算交易筆數按月計算收費,並以新台幣計收費用。
        • (2)費用:新臺幣計價之基金以每筆新台幣10元計收,外幣計價之基金以每筆新台幣20元計收。
        • (3)付費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 2、直客投資人申購扣款作業服務費
        • (1)收費方式:按扣款授權書核印及扣款轉帳筆數計收處理費,按月計算收費。
        • (2)費用:扣款授權書核印處理費以每筆新台幣50元計收,扣款轉帳處理費以每筆新台幣10元計收。
        • (3)付費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 (三)境內基金集中清算平台使用契約書–直客投資人服務增補契約
      • 1、明確本增補契約簽訂之目的,並明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使用本服務應遵守相關規定、申請使用本服務之程序、應與直客投資人約定之事項及確認直客投資人帳號之義務,爰訂定第1條至第4條。
      • 2、明定申購手續費支付方式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依本公司收費標準繳納費用,爰訂定第5條及第6條。
      • 3、明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遵守資訊系統相關事項、本公司損害賠償責任、智慧財產權歸屬及使用限制、本增補契約效力、本契約份數及收執方式,爰訂定第7條至第9條。
  • 三、為鼓勵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使用旨揭服務,自即日起至114年年底有關本項服務之直客投資人款項收付作業服務費免予計收,惟仍須計收直客投資人申購扣款作業服務費。
  • 四、有關旨揭業務操作辦法及其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附件1、2)、收費標準及其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附件3、4)、增補契約(附件5),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s://www.tdcc.com.tw(參加人專區/函文公告/函文類別/法令規章修訂)。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基金暨國際業務部(02)2719–5805,分機751、159。

正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各單位

附件1-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業務操作辦法 附件2-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業務操作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附件3-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服務收費標準 附件4-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境內基金集中清算服務收費標準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附件5-境內基金集中清算平台使用契約書-直客投資人服務增補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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