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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保結業字第1130022150號函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3年10月8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因應主管機關開放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得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檢送調整相關股務作業及其檔案規格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因應主管機關開放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得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檢送調整相關股務作業及其檔案規格,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113)年8月23日金管證券字第1130348785號函、同日金管證券字第1130348786號函及臺灣證券交易所本年8月26日臺證交字第11300162211號函辦理。
  • 二、因應主管機關開放旨揭業務(以下稱本案),並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於本年8月26日公告「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作業要點」,本公司考量本案股務作業檔案規格調整相關作業,亦涉及發行指數投資證券(ETN)之實務作業,爰檢送相關檔案規格,分述如下:
    • (一)證券所有人名冊編製作業
      • 1、調整主檔「證券所有人名冊檔」(附件1):
        • (1)維持現行證券所有人名冊主檔歸戶原則,即遇證券之所有人於二家以上參加人處開戶,以最新異動通訊地址之集保帳戶辦理歸戶彙總編製。
        • (2)本公司另以參加人維護證券所有人之外資核准編號為基礎,比對證交所於有價證券停止過戶日前一營業日提供本公司有關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之外資資訊相符者,爰於證券所有人名冊(主檔)新增「外資多保銀註記」欄位註記「Y:屬指定多保銀之外資」。
      • 2、新增附檔「外資指定多保銀檔」(附件2):
        • (1)經前項說明比對證券所有人屬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之外資者,提供該外資於主次保管機構開立之集保帳號、集保帳號戶名等資訊,爰新增本附檔。
        • (2)本附檔僅列示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之外資資訊;外資於主保管機構項下若未持股,仍列示主保管機構項下集保帳號資訊;外資於次保管機構項下未持股,則不列示於本附檔。外資於保管機構項下若開設多個集保帳號,則依上開歸戶原則挑選一筆集保帳號,並彙總計算股數,該股數包含普通餘額、設質、全權委託、信託、擔保品提交、零股待領回、法院提存、法院拍賣等部位。
    • (二)C.A.Net股務作業
      • 1、調整「股務單位上傳股東持股對帳資料」(附件3):新增「多保銀註記」欄位,俾利發行人提供股東持股資料予保管機構,以辦理外資跨國投票(STP)持股對帳作業。
      • 2、調整「下載租稅優惠稅率資料明細檔案格式」(附件4):新增「優惠稅率適用區間起日」及「優惠稅率適用區間迄日」欄位,由保管機構輸入租稅優惠相關資料,本公司產製格式化檔案提供租稅優惠稅率等資訊予發行人。
    • (三)專案名冊編製作業調整「ETF/ETN外陸資資料檔」(附件5)及「僑外資投資持股資料檔」(附件6):發行人申報外資持股情形,遇指定二家以上保管機構之外資,應以外資「主保管機構受託保管客戶之投資專戶」作為其投資專戶名稱。本公司爰於「ETF/ETN外陸資資料檔」及「僑外資投資持股資料檔」新增「主保銀戶名」欄位,並依證券所有人名冊編製作業有關外資指定多保銀比對原則提供相關資訊。
  • 三、有關調整後及新增之檔案規格,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s://www.tdcc.com.tw(參加人專區/函文公告/函文類別/集中保管相關作業變更/簡化說明)。
  • 四、如有未盡事宜,請洽本公司業務部,聯絡電話:(02)2719–5805分機540;有關C.A.Net股務作業及專案名冊編製作業,請洽本公司股務部,分機291。

正本:各證券自營商

副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附件1-證券所有人名冊檔 附件2-外資指定多保銀檔 附件3-股務單位上傳股東持股對帳資料 附件4-下載租稅優惠稅率資料明細檔案格式 附件5-ETF/ETN外陸資資料檔 附件6-僑外資投資持股資料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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