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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保結業字第1130022343號函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3年10月11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配合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為零股」一案,修正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系統功能,自113年12月30日起上線實施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配合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為零股」一案,修正本公司系統功能,自本(113)年12月30日起上線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 一、配合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開放交割需求借券出借單位得為零股」一案,調整出借人得以股為交割借券出借單位,本公司並配合調整出借證券申請交易(交易代號370)、出借證券變更交易(交易代號371)及出借證券申請查詢/收檔交易(交易代號373/373F),新增「出借單位」欄位,另一併調整相關交易自動化傳輸STP檔案規格。
  • 二、另因應證交所修正「客戶有價證券出借申請/變更/撤銷委託書」新增「出借單位」勾選欄位及說明文字,本公司重新印製新版委託書,提供參加人可自本年12月2日起,至本公司業務部櫃檯辦理舊版本免費換領或新版本購置事宜。
  • 三、本案修正之檔案規格、交易畫面(詳附件1)及申請書(詳附件2),請至本公司網站查詢或下載,網址:https://www.tdcc.com.tw(參加人專區/函文公告/函文類別/0106集中保管相關作業變更/簡化說明),調整之STP檔案說明書檔案路徑為本公司網站:下載專區/參加人專區/權益證券/資料交換自動化。本案修正事項惠請貴公司轉知所屬各分公司,若有未盡事宜,請洽詢本公司業務部,電話(02)2719–5805,分機431、231。

正本:各證券商總公司

副本:資訊規劃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附件1-檔案規格、交易畫面 附件2-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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