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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台期交字第1150201214號函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5年7月1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配合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黃金類商品及非金電期貨契約規格調整,相關規章修正條文自115年7月6日起實施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配合本公司黃金類商品及非金電期貨契約規格調整,相關規章修正條文自115年7月6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6月30日金管證期字第1150347056號函辦理。
  • 二、本公司115年6月12日台期交字第1150200958號函相關規章修正條文自115年7月6日起實施。
  • 三、配合調降旨揭契約規格,7月6日開盤前之各契約未沖銷部位按調降比例進行調整,黃金期貨、臺幣黃金期貨及非金電期貨之未沖銷部位,1口調整為10口;另黃金選擇權之未沖銷部位,1口調整為5口。
  • 四、黃金類商品及非金電期貨契約規格調整後之保證金金額於實施日前另行公告。

正本:各期貨商、各期貨交易輔助人、行情資訊廠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國際金融資訊協會、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本公司各部門、本公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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