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 發文單位 | |
| 發文單位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舊) |
| 發文字號 | |
| 發文字號 | (廢) 金管證三字第0950000233號函 |
| 發文日期 | |
| 發文日期 | 民國95年1月12日 |
| 相關法條 | |
|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EN
第157條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EN 第61條 |
| 資料來源 | |
| 資料來源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要 旨 | |
| 要 旨 | 釋示內部人行使員工認股權取得股票之時點 |
| 全文內容 | |
| 全文內容 |
主旨:有關公司內部人行使員工認股權,屬買進而取得股票,應有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項歸入權之適用,並以「股票交付日」為內部人行使員工認股權取得股票之時點,當日所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為買進成本,本會業於95年1月12日以金管證三字第0940147822號令發布施行,請轉知各上市、上櫃公司及所屬會員,請查照。 說明:
正本: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含附件) 副本: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含附件)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4.08.01. 公告,自114年12月20日起不再援用作為本會裁罰等處分之依據〕 |
| 附件-金管證三字第0940147822號令 |
相關法條
| 證券交易法 民國95年1月11日 (歷史版次) |
|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民國93年12月9日 (歷史版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