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結果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臺證上一字第1130024629號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3年12月24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本公司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如附件。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2月19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365758號函。

公告事項:

  • 一、為協助上市公司強化資通安全,本公司業於113年9月13日公告修正「上市上櫃公司資通安全管控指引」,合先敘明。
  • 二、另為協助上市公司完善其資通安全內控制度,將前開指引重要項目納入「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中,並參考COSO ICSR之5大要素及其列示之17項原則,增訂項目為風險評估RA2.2.6及控制作業CA3.2(9).2~CA3.2(9).2–9,自上市公司評估114年度內控制度有效性時開始適用。
附件-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