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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中信顧字第1140051764號函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4年4月22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要  旨
要  旨 檢送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內部管理制度標準規範」增訂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含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辦理家族辦公室整合顧問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或內部管理制度標準規範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檢送本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內部管理制度標準規範」增訂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含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辦理家族辦公室整合顧問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或內部管理制度標準規範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4月14日金管證投字第1140381636號函辦理。
  • 二、有關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含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辦理家族辦公室整合顧問業務,應於每季終了後五個營業日前向本公會辦理資訊申報一節,本公會後續將規劃開發系統相關資訊申報功能,待系統開發完成後,將另函通知。

正本:本公會各投信會員公司、本公會各投顧會員公司

附件-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內部管理制度標準規範」增訂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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