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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發文單位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發文字號
發文字號 台期結字第1150301702號函
發文日期
發文日期 民國115年8月13日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要  旨
要  旨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自115年8月17日起提供結算會員自設盤後交易時段風險警示自動通知服務
全文內容
全文內容

主旨:本公司自115年8月17日起提供結算會員自設盤後交易時段風險警示自動通知服務,請查照。

說明:

  • 一、為協助結算會員強化盤後交易時段風險控管能力,本公司新增結算會員自設「盤後保證金使用成數」預警通知頻率、「整戶維持率」及「委託保證金增加金額及幅度」等風險預警指標,結算會員可依經紀及自營業務之風控需求,設定不同預警通知條件,以即時瞭解盤後交易時段風險變化,適時採取相關風險管理措施。
  • 二、旨揭自設風險警示自動通知服務,請至本公司期貨商管理系統辦理,說明如下:
    • (一)預警標準設定:於「/02.業務申報/58.盤後交易結算會員專區/02.盤後交易自訂保證金預警設定」設定。預警標準區分經紀及自營業務,請以結算會員7碼帳號登入分別設定。
    • (二)通知人員及項目設定:於「/02.業務申報/58.盤後交易結算會員專區/03.盤後交易緊急聯絡人維護」設定。結算會員可依內部作業權責,分項設定接收「整戶維持率」及「委託保證金增加金額及幅度」通知之聯絡人,至「盤後保證金使用成數」為必要通知項目,系統自動設定為不可刪除。
    • (三)設定生效時點:每一營業日中午12時前完成之設定資料,自當日盤後交易時段起生效;系統轉檔與維護期間(每一營業日12時至15時)及假日不開放系統設定作業。

正本:各結算會員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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