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結算交割作業要點 (非現行法規)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6年11月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11月7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0603009 580號函修正發布第3點,並自106年11月13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6年10月 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060041484號函辦理)

異動條文

  1. 現金結算保證金提領作業
    1. 一、作業時間為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
    2. 二、結算會員辦理當日提領現金結算保證金作業,應依規定時間申請,以電腦作業方式傳輸至本公司結算部,申請提領其超額現金保證金。本公司對結算會員可提領金額進行審核,當可提領金額超過其申請提領金額,本公司將款項撥轉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專戶(自營或客戶)。當可提領金額不足其申請提領金額時,該申請視為無效。本公司受理結算會員之申請案件,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
      1. (一)結算會員於上午九時前完成申請者,本公司於當日上午十時前將款項撥轉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專戶(自營或客戶)。
      2. (二)結算會員於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前完成申請者,本公司於當日中午十二時前將款項撥轉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專戶(自營或客戶)。
      3. (三)結算會員於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二時前完成申請者,本公司於當日下午三時前將款項撥轉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專戶(自營或客戶)。
      4. (四)結算會員於下午二時至二時四十五分前完成申請者,本公司於當日下午三時四十五分前將款項撥轉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專戶(自營或客戶)。
    3. 三、結算會員辦理次日提領現金結算保證金作業,應於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以電腦作業方式傳輸至本公司結算部,申請提領其超額現金保證金。本公司於當日部位結帳作業完成後,對結算會員可提領金額進行審核,當可提領金額超過其申請提領金額,本公司即通知結算銀行於次一營業日上午九時前將款項撥轉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專戶(自營或客戶)。當結算會員之可提領金額不足其申請提領金額時,該申請視為無效。結算會員擬更改申請提領金額,需於本公司作業時間內以電腦作業方式重新申請。
    4. 四、結算會員現金保證金權益數依新臺幣及本公司公告之外幣帳戶分別計算,並合計現金總權益數。合計現金總權益為正數,可申請提領現金總權益之超額保證金金額。各幣別帳戶可提領之現金保證金數額如下:
      1. (一)合計現金總權益數及新臺幣帳戶權益數皆為正時,始可申請提領新臺幣,其可提領金額為合計現金總權益數之超額保證金與新臺幣帳戶超額保證金較小者之金額為限。
      2. (二)合計現金總權益數及所欲提領之外幣帳戶權益數皆為正時,始可申請提領該外幣,其可提領金額以合計現金總權益數之超額保證金與該外幣帳戶權益數較小者之該外幣金額為限。
      3. (三)前款外幣帳戶可提領金額之上限,如其帳戶幣別為美元、人民幣或日圓者,其可提領之金額上限須另扣減境外華僑及外國人與大陸地區投資人外之其他客戶從事美元、人民幣或日圓計價商品所應繳交之該外幣保證金金額,其扣減後之金額為負值者,不得提領該外幣。
    5. 五、結算會員辦理當日或次日提領現金結算保證金作業,若電腦作業異常時,應填具「結算保證金當日提領申請書」或「結算保證金次日提領申請書」,傳真並電話通知本公司結算部。「結算保證金當日提領申請書」正本,應於申請當日下午五時前送達本公司結算部;「結算保證金次日提領申請書」正本,應於次一營業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前送達本公司結算部。
  1. 到期交割作業
  2. 各期貨交易契約到期交割作業應依下列作業時間辦理:
    1. 一、指數期貨契約
      1. (一)作業時間為最後結算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止。惟國外指數期貨契約之最後結算價,本公司可於最後結算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前取得者,作業時間為最後結算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2. (二)結算會員於最後交易日收盤後,若有交割月份之未了結部位,本公司於最後結算日之作業時間內,以最後結算價進行到期部位交割作業,其間損益金額即併入當日結算保證金計算。
    2. 二、指數選擇權契約
      1. (一)買方履約名冊查詢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止。
        2. 2.本公司於下午二時三十分執行登錄最後結算價作業,產生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3. 3.期貨商得於買方履約參考名冊產生後,至下午三時三十分止,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4. 4.期貨商於下午三時三十分買方履約正式名冊產生後,至下午五時止,應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該名冊並列印確認存檔。
      2. (二)買方履約參考名冊登錄及刪除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三時三十分止。
        2. 2.本公司於本作業時段,提供期貨商進行買方履約參考名冊交易人資料之增刪作業。
        3. 3.期貨商得於本作業時間內,依交易人之指示,經由電腦作業方式增刪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3. (三)賣方履約指派名冊查詢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至五時止。
        2. 2.本公司於下午三時三十分執行賣方履約指派作業,採隨機方式產生選擇權賣方履約指派名冊。
        3. 3.期貨商於賣方履約指派名冊產生後,至下午五時止,應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該名冊並列印確認存檔。
      4. (四)到期履約交割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至五時止。
        2. 2.本公司於本作業時段,依據買方履約正式名冊,以最後結算價進行到期履約交割作業,選擇權履約損益金額即併入當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計算。
        3. 3.結算會員得於本公司部位結帳後,經由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結算保證金餘額。
    3. 三、股票選擇權契約
      1. (一)買方履約名冊查詢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止。
        2. 2.本公司於下午二時三十分執行登錄最後結算價作業,產生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3. 3.期貨商得於買方履約參考名冊產生後,至下午三時三十分止,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4. 4.期貨商於下午三時三十分買方履約正式名冊產生後,至下午五時止,應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該名冊並列印確認存檔。
      2. (二)買方履約參考名冊登錄及刪除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三時三十分止。
        2. 2.本公司於本作業時段,提供期貨商進行買方履約參考名冊交易人資料之增刪作業。
        3. 3.期貨商得於本作業時間內,依交易人之指示,經由電腦作業方式增刪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3. (三)賣方履約指派名冊查詢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至五時止。
        2. 2.本公司於下午三時三十分執行賣方履約指派作業,採隨機方式產生選擇權賣方履約指派名冊。
        3. 3.期貨商於賣方履約指派名冊產生後,至下午五時止,應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該名冊並列印確認存檔。
      4. (四)到期履約交割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至五時止。
        2. 2.本公司於本作業時段,依據買方履約正式名冊,以依最後結算價計算約定標的物價值與履約價款之差額,進行到期履約交割作業,選擇權履約損益金額即併入結算會員當日結算保證金計算。
        3. 3.結算會員得於本公司部位結帳後,經由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結算保證金餘額。
    4. 四、十年期公債期貨契約
      1. (一)結算會員登錄公債交割帳戶開立作業
        1. 1.結算會員應於本公司指定之清算銀行開立登錄公債交割帳戶,並向本公司申報帳號資料,憑以辦理登錄公債撥轉作業。
      2. (二)到期部位權益計算作業
        1. 1.作業時間為最後交易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止。
        2. 2.本公司於最後交易日收盤後,就結算會員之交割月份未了結部位,以最後結算價計算損益,其損益金額即併入結算會員當日結算保證金權益數計算。
        3. 3.結算會員應於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起,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結算保證金權益數,並列印確認存檔。
      3. (三)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賣方交易人交割債券撥轉及申報作業1.作業時間為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止。
        1. 2.期貨商、結算會員應要求賣方交易人於下午三時前,將應付交割債券撥入本公司之登錄公債交割帳戶或申報繳存於本公司有價證券抵繳保證金專戶,並向賣方交易人取得交割債券撥轉明細後,以電腦作業方式向本公司申報。倘賣方交易人未能完成撥轉者,期貨商、結算會員應要求其出具交割能力證明。
      4. (四)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買方交易人交割價款交付作業1.作業時間為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止。
        1. 2.期貨商、結算會員應要求買方交易人於下午三時前,依本公司公告之各期別交割債券之交割價款,將價款撥入其客戶保證金專戶。倘買方交易人未能完成交付價款者,期貨商、結算會員應要求其出具交割能力證明。
      5. (五)期貨商、結算會員申報買方交易人應收交割債券帳戶作業1.作業時間為最後交易日之次一營業日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四時止。
        1. 2.期貨商、結算會員應於下午四時前,以電腦作業方式向本公司申報買方交易人應收交割債券之登錄公債帳戶。
      6. (六)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出具交割能力證明之賣方交易人交割債券撥轉及申報作業
        1. 1.作業時間為最後交易日次二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三十分止。
        2. 2.期貨商、結算會員應通知出具交割能力證明之賣方交易人於上午十一時前,將交割債券撥入本公司登錄公債交割帳戶,並向賣方交易人取得交割債券撥轉明細。倘賣方交易人未能完成撥轉者,期貨商、結算會員應要求其依本公司公告之現金結算淨價款,於下午一時三十分前,將價款撥入其客戶保證金專戶,其現金結算價決定方式依(十一)之規定辦理。
        3. 3.期貨商、結算會員應於上午十一時前以電腦作業方式向本公司申報賣方交易人交割債券撥轉明細。
      7. (七)期貨商、結算會員辦理出具交割能力證明之買方交易人交割價款交付作業
        1. 1.作業時間為最後交易日之次二營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三十分止。
        2. 2.期貨商、結算會員應要求出具交割能力證明之買方交易人於下午一時三十分前,依本公司公告各期別交割債券之交割價款,將價款撥入其於期貨商、結算會員之客戶保證金專戶。
      8. (八)應收交割債券指派及交割價款計算作業1.作業時間為最後交易日次二營業日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止。
        1. 2.本公司於上午十一時起,依賣方交易人撥轉及申報自本公司抵繳專戶撥轉之交割債券數額,產生賣方交易人應付交割債券名冊後,採隨機方式產生買方交易人指派交割債券名冊,並計算交割價款,產生買方應付及賣方應收交割價款名冊。
        2. 3.期貨商、結算會員應於賣方交易人應付交割債券名冊、買方交易人指派交割債券名冊、買方應付交割價款名冊及賣方應收交割價款名冊產生後,至下午四時止,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名冊並列印確認存檔。
      9. (九)交割價款收付作業
        1. 1.作業時間為最後交易日次二營業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止。
        2. 2.期貨商、結算會員應於下午二時三十分前,將應付交割價款存入本公司指定之結算保證金專戶。
        3. 3.本公司於下午二時三十分起,辦理買方應付及賣方應收交割價款收付作業,併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權益數計算。
        4. 4.結算會員應於下午二時三十分起,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結算保證金權益數,並列印確認存檔。
      10. (十)買方交易人應收交割債券撥轉作業
        1. 1.作業時間為最後交易日之次二營業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起。
        2. 2.本公司於辦理完成交割價款收付作業後,產生買方交易人應收交割債券撥轉名冊,並通知清算銀行將交割債券由本公司登錄公債交割帳戶撥轉至買方交易人之登錄公債帳戶。
        3. 3.買方交易人未交付交割價款者,結算會員應申報其為處理交割債券之登錄公債交割帳戶。本公司即通知清算銀行將交割債券由本公司登錄公債交割帳戶撥轉至結算會員申報之登錄公債交割帳戶。
        4. 4.期貨商、結算會員應於買方交易人應收交割債券撥轉名冊產生後,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名冊並列印確認存檔。
      11. (十一)交割債券不足之處理作業
        1. 1.作業時間為最後交易日之次二營業日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止。
        2. 2.本公司遇有交割債券不足時,於上午十一時起依不足之數額計算現金結算淨價款,產生買方應收及賣方應付現金結算淨價款名冊。
        3. 3.期貨商、結算會員應於下午二時三十分前,將應付現金結算淨價款存入本公司指定之結算保證金專戶。
        4. 4.本公司於下午二時三十分起辦理結算會員現金結算淨價款收付作業,併入結算會員結算保證金權益數計算。
        5. 5.結算會員應於下午二時三十分起,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結算保證金權益數,並列印確認存檔。
        6. 6.現金結算價之決定方式如下:
          1. (1)以最後交易日之最便宜可交割債券價格計算之期貨理論價格,與十年期公債期貨契約之最後結算價相比後,取其價格較高者,為其現金結算價。
          2. (2)最便宜可交割債券之決定方式及其期貨理論價格之計算方式,由本公司另定之。
      12. (十二)期貨商申報交易人違約處理作業
  3. 期貨商因交易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依本公司「期貨商申報委託人違約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向本公司申報:
    1. 五、黃金期貨契約及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除另有規定得申請將期貨部位轉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黃金現貨登錄及買賣辦法所定之黃金現貨外,本契約到期交割作業依下列方式辦理:
      1. (一)作業時間為最後結算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2. (二)結算會員於最後交易日收盤後,若有交割月份之未了結部位,本公司於最後結算日之作業時間內,以最後結算價進行到期部位交割作業,其間損益金額即併入當日結算保證金計算。
    2. 六、黃金選擇權契約
    3. 1.買方交易人未交付交割價款者;
    4. 2.賣方交易人未能完成交割債券交付,且未依規定交付現金結算淨價款者。
  4. 除另有規定得申請將選擇權部位轉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黃金現貨登錄及買賣辦法所定之黃金現貨外,本契約到期交割作業依下列方式辦理:
    1. 七、股票期貨契約
      1. (一)作業時間為最後結算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五時止。
      2. (二)結算會員於最後交易日收盤後,若有交割月份之未了結部位,本公司於最後結算日之作業時間內,以最後結算價計算約定標的物價值進行到期部位交割作業,其間損益金額即併入當日結算保證金計算。
    2. 八、匯率類期貨契約
      1. (一)作業時間為最後結算日下列時段:
        1. 1.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契約及小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契約: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止。
        2. 2.歐元兌美元匯率期貨契約及美元兌日圓匯率期貨契約:下午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止。
      2. (二)結算會員於最後交易日收盤後,若有交割月份之未了結部位,本公司於最後結算日之作業時間內,以最後結算價進行到期部位交割作業,其間損益金額即併入當日結算保證金計算。
    3. 九、匯率類選擇權契約
      1. (一)買方履約名冊查詢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止。
        2. 2.本公司於上午十一時三十分執行登錄最後結算價作業,產生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3. 3.期貨商得於買方履約參考名冊產生後,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止,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4. 4.期貨商於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買方履約正式名冊產生後,至下午五時止,應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該名冊並列印確認存檔。
      2. (二)買方履約參考名冊登錄及刪除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止。
        2. 2.本公司於作業時段,提供期貨商進行買方履約參考名冊交易人資料之增刪作業。
        3. 3.期貨商得於本作業時間內,依交易人之指示,經由電腦方式增刪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3. (三)賣方履約指派名冊查詢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止。
        2. 2.本公司於中午十二時三十分執行賣方履約指派作業,採隨機方式產生選擇權賣方履約指派名冊。
        3. 3.期貨商於賣方履約指派名冊產生後,至下午五時止,應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該名冊並列印確認存檔。
      4. (四)到期履約交割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止。
        2. 2.本公司於本作業時段,依據買方履約正式名冊,以最後結算價進行到期履約交割作業,選擇權履約損益金額即併入結算會員當日結算保證金計算。
        3. 3.結算會員得於本公司部位結帳後,經由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結算保證金餘額。
    4. (一)買方履約名冊查詢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止。
      2. 2.本公司於上午九時三十分執行登錄最後結算價作業,產生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3. 3.期貨商得於買方履約參考名冊產生後,至上午十一時止,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4. 4.期貨商於上午十一時買方履約正式名冊產生後,至下午四時止,應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該名冊並列印確認存檔。
    5. (二)買方履約參考名冊登錄及刪除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十一時止。
      2. 2.本公司於本作業時段,提供期貨商進行買方履約參考名冊交易人資料之增刪作業。
      3. 3.期貨商得於本作業時間內,依交易人之指示,經由電腦作業方式增刪買方履約參考名冊。
    6. (三)賣方履約指派名冊查詢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四時止。
      2. 2.本公司於上午十一時執行賣方履約指派作業,採隨機方式產生選擇權賣方履約指派名冊。
      3. 3.期貨商於賣方履約指派名冊產生後,至下午四時止,應以電腦作業方式查詢該名冊並列印確認存檔。
    7. (四)到期履約交割作業
      1. 1.本公司作業時間為到期日上午十一時至十一時三十分止。
      2. 2.本公司於本作業時段,依據買方履約正式名冊,以最後結算價進行到期履約交割作業,選擇權履約損益金額即併入結算會員當日結算保證金計算。
      3. 3.結算會員得於本公司部位結帳後,經由電腦作業方式查詢其結算保證金餘額。
  5. 前項各款期貨交易契約之最後結算價未能於作業時間前公布者,本公司得視市場狀況調整到期交割作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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