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4月17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4月17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業字第10400022 81號函修正發布第2條、第6條、第7條、第8條之1、第10條之1、第15條 、第19條、第29條之1、第30條條文,自即日施行(中華民國104年4月15 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40004898號函)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受託買賣非集中市場交易且具衍生性商品性質之外國有價證券,委託人為非專業投資人者,證券商應就商品適合度、商品風險之告知及揭露、交易紛爭處理等委託人權益保障事宜建立內部作業程序,並依相關作業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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