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認購(售)權證上櫃契約準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2月2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2月2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0 70003491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條條文及「認購(售)權證上櫃契約」,自 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2月9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70 302423號令及金管證券字第10703024234號函)

所有條文

  1. 發行人已發行之認購(售)權證申請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應按本準則所定事項與本中心訂立認購(售)權證上櫃契約。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