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附認股權有價證券買賣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7年12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 07005394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 9條、第10條、第15條、第30條、第31條條 文,自109年3月23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12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交字第 10701192961號函及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070119296號函)

所有條文

  1. 附認股權公司債透過本中心等價成交系統買賣,其交易方式、交易時間、成交方式、買賣資料揭示及買賣委託申報限制等,除本中心另有規定外,準用本中心業務規則有關上櫃股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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