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辦理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交付作業配合事項
發佈日期 民國108年7月19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7月19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股字第1080 014626號函修正發布第12條至第14條、第16條、第34條、第63條、第65條 、第67條、第69條、第76條條文及第12條附件一、附件二;增訂第12條附 表三,自108年7月29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8年7月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管證發字第1080319500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發行人申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之登錄作業時,本國發行人及外國發行人應分別依本配合事項附表(一)、(二)、(三)規定之相關文件、書表,以電子方式提供予本公司。
  2. 前項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之登錄作業,發行人應於指定之帳簿劃撥交付日三個營業日前向本公司申請。但認購(售)權證發行人應於指定之帳簿劃撥交付日前一個營業日向本公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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