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櫃檯買賣交易市場共同責任制給付結算基金管理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1年1月13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1年1月13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0 1030007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條、第7條、第8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 華民國100年12月15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0006014 51號函)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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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設委員十一人,由下列成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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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券商同業公會推派八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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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櫃檯買賣中心推派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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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委員互選之;另設秘書一人及工作人員若干人,均由主任委員任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