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5年4月1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5年4月12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證商電字第10500020 90號函修正發布第35條、第43條之1、第86條條文,自公告日起施行(中 華民國105年4月1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50010823號函 准予照辦)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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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數量超過銷售數量者,由證交所以公開方式就合格件辦理電腦抽籤,並由證交所邀請本公會等有關團體代表暨發行公司代表共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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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交所辦理公開抽籤時,應請公證人員進行抽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