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債券附條件買賣交易細則 EN |
發佈日期 | 民國103年1月2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02 0032897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7條條文,並自103年1月13日起實施(中華民 國102年12月2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20051082號函) |
所有條文
-
證券自營商除與金融機構之交易外,不得對相同客戶為債券買賣斷與附條件交易相抵之給付結算。
-
前項金融機構指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四條所稱之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