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106年3月2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3月21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結業字第1060 005000號函修正發布第13條、第15條、第23條、第95條之9條文,自106 年3月29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6年2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 字第1060003064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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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參加人發給客戶之紙本證券存摺得委由本公司代為印製並支付工本費。參加人自行印製者,須先經本公司電腦測試合格後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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