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
查詢
即時法規訊息
法規體系查詢
法規名稱查詢
綜合查詢
詞彙查詢
中英法規對照表
問答集
檢索手冊
懶人包
系統簡介
相關網站
電子郵件
English
查詢
中文首頁
法規資訊
小
中
大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5年8月2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5年8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50027828號令 修正發布第第14條條文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關鍵字查詢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附件下載
英文版
所有條文
友善列印
第66條
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低於百分之一百時,本會除得依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及前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辦理外,亦得為下列之處置:
一、不予核准其增設分支機構之申請。
二、截至董事會提議盈餘分配案前一個月底之資本適足比率如仍未改善者,其未分配盈餘於扣除依規定應提撥之項目外,餘應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全數提列為特別盈餘公積。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授權子法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