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管理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7月3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7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 1040024927號令 修正發布第5條、第53條、第54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證券商投資外國事業,應以下列各款為限:
    1. 一、證券事業,包括當地國法令准許其經營之相關證券、期貨、金融等業務。
    2. 二、其他經本會核准得轉投資之相關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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