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設置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4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4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40014014號令 修正發布第3條、第7條、第11條、第21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外國證券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置代表人辦事處者,其代表人辦事處不得經營本法第十五條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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