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證券商設置標準 EN
發佈日期 民國104年4月2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4年4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40014014號令 修正發布第3條、第7條、第11條、第2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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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金融機構依銀行法或其他法令規定得兼營證券業務者,其申請兼營應以機構名義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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