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95年5月30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5年5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75851號令修正公布第168條之3、第178條條文,並自95年7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1. 受益人於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為被保險人本人。
  2. 保險契約載有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年金者,其受益人準用第一百十條至第一百十三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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