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7500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第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控制公司直接或間接使從屬公司為不合營業常規或其他不利益之經營者,如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有債權,在控制公司對從屬公司應負擔之損害賠償限度內,不得主張抵銷。
  2. 前項債權無論有無別除權或優先權,於從屬公司依破產法之規定為破產或和解,或依本法之規定為重整或特別清算時,應次於從屬公司之其他債權受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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