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7500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第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應募人應在應募書上填寫所認金額及其住所或居所,簽名、蓋章,並照所填應募書負繳款之義務。
  2. 應募人以現金當場購買無記名公司債券者,免填前項應募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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