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7500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第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發行新股或公司債時,為發行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得列入資產負債表之資產項下。
  2. 前項金額,應於新股發行後三年內或公司債之償還期限內之每一決算期,平均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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