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7500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第7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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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董事得由股東會之決議,隨時解任;但定有任期者,如無正當理由而於任滿前將其解任時,董事得向公司請求賠償因此所受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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