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7500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第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公司非經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不得發行股票。
  2. 違反前項規定發行股票者,其股票無效。但持有人得向發行股票人請求損害賠償。
  3. 前項發行股票人各科新臺幣四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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