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司法
發佈日期 民國89年11月1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275000號令修正公布第5條、第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得為保證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
  2.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時,應自負保證責任,並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如公司受有損害時,亦應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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