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槓桿交易商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4月2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20057795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條、第44條條文,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4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32342號函)

所有條文

  1. 槓桿交易商向客戶提供結構型商品交易服務,客戶得就其交易請槓桿交易商提供市價評估及提前解約之報價資訊;如該結構型商品係提供予屬自然人之一般客戶,槓桿交易商應提供客戶市價評估資訊。
  2. 相同交易條件之結構型商品銷售對象達十人以上者,槓桿交易商應於其網站揭露相關市價或提前解約之報價資訊,並透過本中心資訊系統揭露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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