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槓桿交易商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2年4月25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1120057795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條、第44條條文,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2年4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20332342號函)

所有條文

  1. 槓桿交易商之受僱人違反本規則、本中心注意事項、補充規範、公告、通函等有關規定,本中心得視情節輕重,通知槓桿交易商對其受僱人予以警告,或暫停其執行業務一個月至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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