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認購(售)權證發行人評等辦法 |
發佈日期 | 民國111年11月10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11002217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條、第7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1100703781號公告修正發布)(中華民國111年11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10355548號函同意備查) |
所有條文
- 為對認購(售)權證發行人進行差異化管理,證券交易所及櫃檯中心每季依第三條所訂之指標予以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