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規則 EN
發佈日期 民國111年2月18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台期結字第1110000493號函修正發布第105條、第109條、第110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2月1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期字第1100378835號函辦理)

所有條文

  1. 期貨交易契約經本公司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停止交易或終止上市者,本公司除另有規定外應於實施日三十日前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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