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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守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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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任機構應秉持服務客戶之精神,依據雙方約定,忠實執行業務,除充分了解產品外,並辦理充分了解客戶(Know Your Customer)及產品適合度評估作業程序,俾滿足客戶之投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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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項所稱充分了解客戶評估作業程序,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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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戶審查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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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訂定開戶審查作業程序,及應蒐集、查證與紀錄之資料,包括客戶與受益人之身分、財務背景、所得與資金來源、風險偏好、金融商品專業知識、過往投資經驗及開戶目的與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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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受客戶開戶時,須有適當之單位或人員,複核客戶開戶程序及所提供文件之真實性與完整性後始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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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戶投資能力之評估:評估客戶之投資能力及接受客戶委託時,除參考前項資料外,應綜合考量客戶之投資屬性、對風險之瞭解及風險承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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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所稱產品適合度評估作業程序,係指受委任機構於銷售或推介客戶私募境外基金時,不僅應揭露產品之各項特性及風險,更應積極考量產品設計之複雜度、風險高低程度等,是否能與客戶之風險偏好、專業理解程度及所得狀況等因素配合,且確能符合客戶需要,以期精確銷售或推介適合客戶之產品,相關具體執行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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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依據產品特性,如設計之複雜度、風險高低程度、投資地區市場風險等因素,分別分析評估及分類後,界定產品之風險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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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應依客戶投資屬性及風險承受等級,配合個別產品之風險類別,銷售或推介其適合之產品。此外,並應建立例外處理機制,若客戶執意投資之產品,其風險等級較客戶風險承受度為高者,應請客戶另行簽署聲明書,受委任機構並得視實際狀況拒絕客戶之投資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