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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 |
發文單位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發文字號 | |
發文字號 | 臺證輔字第1080000209號 |
發文日期 | |
發文日期 | 民國108年1月7日 |
相關法條 | |
相關法條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錯帳及更正帳號申報處理作業要點
EN
第1、4、5、6條 |
資料來源 | |
資料來源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要 旨 | |
要 旨 | 修正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錯帳及更正帳號 申報處理作業要點」 (原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106.04.10. 臺證輔字第 1060005593 號函停止適用) |
全文內容 | |
全文內容 |
主旨:修正本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錯帳及更正帳號申報處理作業要點」條文如附件,並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正本:各證券商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含附件)、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含附件)、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含附件)、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含附件)、博仲法律事務所(含附件)、本公司交易部(含附件)、券商輔導部(含附件)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錯帳及更正帳號申報處理作業要點修正條文對照表 |
相關法條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錯帳及更正帳號申報處理作業要點 民國108年1月7日 (現行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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