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 證券商外幣風險上限管理要點 |
發佈日期 | 民國107年12月6日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70118351號令 修正發布第2點至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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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之外幣風險上限經備查後,嗣後之海外長期股權投資及不動產及設備若有變動,應由證券商檢具證券主管機關核准文件或其他相關文件,函報中央銀行外匯局備查後,方可免計入外幣風險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