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0年12月23日 | 
| 沿革資訊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3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人字第100001718 5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條、第4條、第11條至第13條、第15條、第17 條條文,並自101年7月1日生效 (原名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 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 
所有條文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