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元大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業務操作辦法
發佈日期 民國96年10月1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6年10月11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四字第09600562 33號函核定修正發布名稱及第25條條文(原名稱:復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業務操作辦法)

所有條文

  1. 借款人申請交割款項融資,應先與本公司簽訂「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契約書」,並開立交割款項融資帳戶後,始得進行交割款項融資交易。
  2. 借款人於本公司申請開立交割款項融資帳戶,每人以一戶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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