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 法規名稱 |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票券商開戶及送存交割領回短期票券作業配合事項 EN |
| 發佈日期 | 民國107年12月28日 |
| 沿革資訊 |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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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券商短期票券設定質權予他票券商作業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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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雙方票券商應依填具之「票券商間短期票券質權設定申請書」,輸入設定質權指令至票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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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接獲雙方票券商設定質權通知後,即比對交割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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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雙方票券商如接獲票券系統發送之比對失敗訊息時,應即查明原因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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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票券系統完成設定質權之帳簿劃撥作業後,即通知雙方票券商交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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